马桂琴律师亲办案例
开车撞死狗逃跑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?
来源:马桂琴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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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以为是件小事情,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。”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“小事故”,浙江衢州的李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条小狗,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,还被扣了12分,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“肇事逃逸”。

听说撞了人跑了是逃逸,撞了小狗也是逃逸吗?李师傅有点想不明白。肇事逃逸如何认定?驾车时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?

38岁的李师傅从衢州来宁波已有十多年,五六年前买了辆小面包车,专门用来送牛奶。

8月20日这天他和往常一样从江北到高桥去送货,8点多,李师傅开车经过高桥镇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时,突然从路边蹿出一条小狗。

“我听见轮胎响了一下,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。”尽管如此,李师傅并未立即停车查看,而是选择继续行驶。

“开了2公里左右,我停下车查看,并没有发现车身有血迹。”李师傅告诉记者,后方没狗主人追,车身又找不到血迹,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,“没什么事,就继续送货去了。”11点多,李师傅接到交警电话,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,让他去中队处理。

到了集士港交警中队,李师傅见到狗主人,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撞死了他的宠物犬,当时狗主人一开口就要李师傅赔2万元,这让他大吃一惊。

“和对方协商后,赔偿了3500元钱。”赔了钱后,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李师傅的小心脏有点儿受不了了,“交警给我看了当时的监控,认定我是逃逸,要罚款还要扣分。”

面对民警的质问,李师傅承认了当时确实知道自己撞到了小狗。

随后,交警给李师傅出具了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上面写着“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15年8月20日8点05分,在高桥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路段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……”李师傅被交警罚了2000元,扣12分。

分被扣光了,车子也开不了了,李师傅送货一下子成了大问题,现在只好骑着电瓶车一趟趟送牛奶,“我认为处罚得过重了,就一次小事故而已。”

撞狗逃跑算不算肇事逃逸?狗主人是不是也应承担部分责任?

那么此案中,李师傅撞死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?狗主人没有看管好小狗是不是也应承担责任?交警对李师傅的处罚是不是有些严苛?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:“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;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, 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。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。”其中“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。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,且是物质损失,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。”

本案中,李师傅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,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,构成交通事故,而李师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,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。

针对该案件的处罚,民警的处罚没有问题。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,李师傅开车撞死狗后没有选择报警而逃离现场,构成交通肇事逃逸,所以交警认定他全责。但本案中,李师傅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,也就不构成犯罪,交警考虑到情节不是特别严重,就对李师傅处以罚款2000元,记12分。

也就是说,交警对李师傅的处罚是因为其肇事逃逸所作出的处罚。如果李师傅当时撞狗后立即停车报警,那么李师傅是否应当负全责则另当别论了,此时,狗主人可能也要负相应的看管责任。

不管撞到猫狗还是公共设施,只要发生事故立即停车报警。

那么在日常行车中,要是不慎撞到动物、道路安全设施、他人财物等,车主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?

撞到狗、猫等小动物,无论有主无主,包括道路隔离栏等设施,只要是交通事故发生,车主应该停车报警,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,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,首先肯定是不会构成逃逸的,另外如果是需要赔偿的话,也可以走保险途径,不然要是逃逸的话保险是不理赔的。

“近段时间发生了四五起私家车主撞到狗的事故,这些事故中大多数狗都是有主人的,其中一位私家车主撞了条野狗,当时也选择了报警,也就没有造成和李师傅类似的麻烦事。”交警提醒行车在路上,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,一定要停车并报警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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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马桂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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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4101*********1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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